「香港公司转让境内公司股权」香港公司转让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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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境内公司的股权所得款入,利得税的课税规模为推荐,下面是针对香港公司转让标签的推荐

香港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境内公司的股权所得款入,利得税的课税规模为推荐,下面是针对香港公司转让标签的推荐!

按照香港《税务条例》,利得税的课税规模为,任何人士,包含法团、合伙业务、受托人或集团,在香港运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发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均需要纳税。

「香港公司转让境内公司股权」香港公司转让推荐!

香港机构转让其持有的境内机构的股权所得款入,实则起源于国内大陆,非起源于香港,也非于香港发生,因而,不实用香港的利得税。那么,,该香港机构是否因而就不要缴税了呢?

香港不征利得税,不代表内地不征所得税。《中华人民共与国企业所得税法》(下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要求,非居民企业在国内境内未设立公司、场合的,甚至虽设立公司、场合但取得的所得和其所设公司、场合没能理论联络的,当然就其起源于国内境内的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因而,该香港机构(也就是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持有的境内机构的股权是要缴税的。(自此段始,阐述实用于包含但不限于香港机构)

应该缴多少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二款要求,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要求的所得,实用税率为20%。同时,,该法第二十七条第五款要求,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要求的所得满足减税与免税的资格。紧接着,《中华人民共与国企业所得税法执行条例》(下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条例》”)第九十一条要求,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要求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而,经过一系列的演绎,咱们深入认识到该香港机构转让其持有的境内机构A的股权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计税根底是什么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及《企业所得税法执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要求,非居民企业取得转让财富所得,以款入全额减除财富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所谓财富净值,是指是指相关资产、财富的计税根底减除已经根据要求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打算金等后的余额。

也就是说,股权受让方,也即款项支付方,具备企业所得税的扣缴义务。因而,股权受让方务必要记得在股权转让协定中明白该等所得税的义务承当困惑。否则,等到税局找上门,可就哑巴吃黄连喽。

不缴税会有什么影响

有扣缴义务人的股权受让方自然首当其冲,渎职之责自不待言。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法律扣缴甚至没办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于扣缴义务人支付甚至到规定时间应支付之日起7日内,到所得产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消息交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仍超出期限未交的,申消息纳税地点主管税务机关查实该非居民企业在国内境内别的款入项目及其支付人,从别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款与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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