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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股权转让是否要进行清理
就转让股权的增值一些交纳个人所得税。不有了清理困惑。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全副或是一些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当然经别的股东过半数批准。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宜书面通知别的股东征求批准,别的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批准转让。别的股东半数之上不一样意转让的,不一样意的股东当然购置该转让的股权,不购置的,视为批准转让。
经股东批准转让的股权,在等同资格下,别的股东有优先购置权。两个之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置权的,商谈落实各自的购置比例;商谈不成的,根据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置权。
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就得做好有关的较深入认识,在理论中关于面临这一困惑咱们能够知道是怎么进行要求的。大家要知道清理是对准企业破产来讲的,在一人公司股权转让之后不须进行清理,只要产生破产的现象下能力进行。假如您有别的困惑,欢迎询问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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