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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网网店转让平台资讯 6月27日,亿邦能源得知,日前,海关总署连发第60、61号两份公开宣告,为加快标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消息行为,发表从这一年8月1日起,对进出口消息关单做出重大扭转。
据深入认识,这是继海关舱单申消息政策后的一项重要扭转,宽广外贸货代与消息关企业,需特别器重并做好打算。
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消息关单填制标准》(海关总署2017年第13号公开宣告)进行了修订。
之下为本次修订后的标准文本及相关内容:
一、按照现行有关要求,对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境内收发货人、备案号、运输模式、运输工具名字及航次号、消费运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征免性质、包装类型、标志唛码及备注、项号、商品名字及规格型号、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申消息单位等栏目的填制规定做了相对重新调配与批改。
二、新增“境外收发货人”、“货物寄存所在地”、“启运港”、“入境口岸/离境口岸”与“自消息自缴”等5个栏目的填制规定。
三、批改4个栏目的名字:
将“收发货人”改为“境内收发货人”;
将“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改为“进境关别/出境关别”;
将“装货港/指运港”改为“经停港/指运港”;
将“随附单证”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向海关申消息货物进出境、进出区,应填制《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外企业应填制《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消息关单》。保税货物流转根据有关要求实施。
五、《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对比《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消息关单填制标准》的规定填制。
六、新版通关参数可到海关总署门户网站(首页>在线代办>新闻查问>通关参数)中“关检融合一些通关参数查问及下载”区域下载。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消息关单填制标准》(见附件)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海关总署2017年第13号公开宣告、2017年第69号公开宣告同时,废止。
下边是对于批改进出口货物消息关单与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局的公开宣告,还有对单证的“删改增”做了具体的解说。
为加快标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消息行为,按照《海关总署对于修订〈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消息关单填制标准〉的公开宣告》(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公开宣告)规定,现决议对有关单证格局进行批改,相关批改内容公开宣告如下:
一、此次批改触及4种单证:
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进口货物消息关单(JG01,简称进口货物消息关单)、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出口货物消息关单(JG02,简称出口货物消息关单)、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JG21,简称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与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出境货物备案清单(JG22,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重新调配后的单证样式参见上方样单。
二、此次批改对进口、出口货物消息关单与进境、出境货物备案清单规划结构进行了优化,版式由竖版改为横版,纸质单证全副采用一般打印模式,取消套打,不再印制空白格局单证。
三、进口货物消息关单添加9项:“页码/页数”、“境外发货人”、“货物寄存所在地”、“启运港”、“入境口岸”、“最终目的国(地方)”、“消息关人员证号”、“电话”、“自消息自缴”(在表体商品项下方打印);
批改5项:原“收发货人”批改为“境内收货人”、原“进口口岸”批改为“进境关别”、原“运输工具名字”批改为“运输工具名字及航次号”、原“装货港”批改为“经停港”、原“随附单证”批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
删除2项:“录入员”、“录入单位”;地位变动3项:“集装箱号”、“境内目的地”、“申消息单位”。
四、出口货物消息关单添加7项:“页码/页数”、“境外收货人”、“离境口岸”、“原产国(地方)”、“消息关人员证号”、“电话”、“自消息自缴”(在表体商品项下方打印);
批改4项:原“收发货人”批改为“境内发货人”、原“出口口岸”批改为“出境关别”、原“运输工具名字”批改为“运输工具名字及航次号”、原“随附单证”批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
删除2项:“录入员”、“录入单位”;地位变动3项:“集装箱号”、“境内货源地”、“申消息单位”。
五、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添加12项:“页码/页数”、“境外发货人”、“合同协定号”、“包装类型”、“货物寄存所在地”、“启运港”、“经停港”、“入境口岸”、“最终目的国(地方)”、“消息关人员证号”、“电话”、“自消息自缴”(在表体商品项下方打印);
批改4项:原“收发货人”批改为“境内收货人”、原“进境口岸”批改为“进境关别”、原“运输工具名字”批改为“运输工具名字/航次号”、原“随附单证”批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
删除2项:“录入员”、“录入单位”;地位变动3项:“集装箱号”、“境内目的地”、“申消息单位”。
六、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添加10项:“页码/页数”、“境外收货人”、“合同协定号”、“指运港”、“离境口岸”、“原产国(地方)”、“包装类型”、“消息关人员证号”、“电话”、“自消息自缴”(在表体商品项下方打印)。
批改4项:原“收发货人”批改为“境内发货人”、原“出境口岸”批改为“出境关别”、原“运输工具名字”批改为“运输工具名字/航次号”、原“随附单证”批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
删除2项:“录入员”、“录入单位”。地位变动3项:“集装箱号”、“境内目的地”、“申消息单位”。
批改后的进口、出口货物消息关单与进境、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局自2018年8月1日起启用,海关总署2016年第28号公开宣告同时,废止,原入境、出境货物消息检单同时,中止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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